首页 > 精诚动态 > 动态|山东善国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慧洋应邀到精与诚律师事务所调研指导
动态|山东善国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慧洋应邀到精与诚律师事务所调研指导
精与诚律师事务所 | 2017-05-02

动态|山东善国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慧洋应邀到精与诚律师事务所调研指导

       2017年4月20日,山东善国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慧洋应邀到河南精与诚律师事务所调研指导工作。

      调研期间,山东善国律师事务所刘慧洋主任就律所专业化发展、公司化运营模式、律师队伍建设、律所品牌打造以及PPP项目法律服务等相关问题进行了分享交流。河南精与诚律师事务所主任杨海鹏也向刘慧洋主任介绍了河南精与诚律师事务所在疑难民商事纠纷解决、公司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河南省高院和最高法第四巡回法庭再审案件办理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作为山东省一家有着21年历史的优秀律师事务所, 山东善国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在品牌和队伍建设、业务发展和内部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佳绩,特别是在大中型企业的资产并购和破产清算、重大投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等方面也积累了大量的成功经验。

       “德有邻,必不孤。”河南精与诚律师事务所坚信,与善国所这样优秀的律师事务所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必然推动精与诚律师事务所在专业化、精品化、高端化的发展之路上迈出更加坚定的步伐。


刘慧洋

中共党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律硕士,山东善国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1993年执业。枣庄仲裁委员会首席仲裁员、滕州市人大法律咨询员、滕州市政府法律顾问。先后荣获全国优秀仲裁员、山东省优秀律师、枣庄市优秀律师、滕州市十佳律师、滕州市委市政府三等功和嘉奖、市司法局三等功。

     

  延伸阅读:护公平正义 守职业道德----善国律师事务所着力强化保驾护航功能

       本报讯(记者 渠怀素) 律师,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化身;律师事务所,是俊杰汇聚之地,让“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成为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们义不容辞的职责。近年来,山东善国律师事务所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在品牌和队伍建设、业务发展和内部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佳绩。


        坚持“政治建所”,以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保证。党支部从加强文化建设入手,总结出了“交流谈心凝聚人,学习理论教育人,严格制度约束人,抓典型树榜样带动人,建载体促活动陶冶人,叫响宗旨建设文化鼓舞人”的“善国”思想政治工作模式;坚持周六政治学习制度化,寻求思想政治工作的多彩性: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题演讲,全员参与,使每位律师牢固树立依法治国、司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使全体律师明确努力的方向;及时了解党委、政府的发展规划和中心工作,使大家认清形势和任务,紧紧围绕中心,不断增强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紧迫感,提高为社会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立足服务全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积极涉足大中型企业的资产并购和破产清算工作。为盘活国有资产,政府决定对我市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盈泰食品有限公司、山东鲁南牧工商有限公司股权进行转让。市政府委托刘慧洋、王强律师对该股权转让事宜进行法律服务,两位律师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摸清了该公司家底,出具了股权处置法律意见书。由于该意见书符合实际且可操作性强,得到了市政府领导和其他各方当事人的高度认同。作为市墨乡大厦管理人,该所在依法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充分理解该企业部分职工的生活困难,向市政府及企业主管部门就解决困难职工生活难题建言献策,同时主动协助有关部门参与解决该企业职工的涉访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就加快推进企业破产进程问题向市政府上呈了请示。


        在为重大投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中积累经验,培训人才。在做好对顾问单位日常法律事务服务的同时,邵长锦律师带领年轻律师对我市一大型企业的数千万元的投资项目进行了法律风险评估。详实的调查,准确的法律风险评估,可行的预防对策,透彻的分析,帮助投资方做出了准确的风险判断。有效的预防措施及全程的跟踪服务,化解了法律风险和市场风险,使投资获得了预期的收益。这项业务的开展,不仅拓宽了事务所的服务领域,更重要的是为事务所锻炼并储备了人才资源。


       创新法律宣传模式,热心公益事业,回报社会关爱。在去年举办的盛夏房博会上,陈龙、陈鑫等律师因其深厚的房地产专业法律知识,被大会主办方特邀参会,为大会义务提供法律服务。会展期间,解答咨询2千余人次,发放房地产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册近5千份,指导签订购房意向合同1百多份。热情、周到、准确的解答,受到了与会客商和主办方的称赞。在此次展会后,陈龙律师又应听众的要求,被枣庄市人民广播电台邀请,就消费者对商品房的验收、上房时的注意事项等,做客直播间回答听众的提问。


       维护法律的公正实施,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在一起抢劫(有入室情节)案的辩护中,该所杨亚杰和陈鑫律师从刑法理论入手,充分表达了认定犯罪要力戒唯客观主义、应主客观一致的原则,其观点被法庭接受,判决被告人犯敲诈勒索罪;刘伟律师在办理的某抢劫犯罪一案中,客观、详细地调查案件事实,分析犯罪构成,依法向检察机关提供了有关案情的线索并提出对案情的分析与判断,该观点最终被检察机关接受,作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避免了当事人被错误追诉。刘风雷律师的顾问单位年内在新疆、安徽两地发生工亡事件,在案发现场,刘律师向受害者亲属讲解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赔偿标准,通过耐心细致的讲解,使受害者亲属消除了对立情绪,避免了矛盾的激化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得到了顾问单位及驻地政府的赞赏。

      本文转载于《腾州日报》2012年8月2日第14版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路与商城路交叉口裕鸿国际C座1419、1420号

电话:0371-63375859

豫ICP备10235号2016版权所有 © 河南精与诚律师事务所

欢迎加入精与诚


Welcome to the essence and hones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