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诚业务

公司与证券

1、公司、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业务

• 公司设立、变更、清算业务;

公司治理业务;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有关合同的起草、审核;

• 合同管理与履行监督;

• 劳动争议处理;

• 企业重大投资及合作项目的业务洽谈;

• 公司企业诉讼、仲裁和调解;

• 公司、企业的其他日常法律事务。

2、股份公司的IPO业务及上市公司的法律服务业务

•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公司的上市辅导业务;

• 公司公开上市发行股票业务;

• 为公司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为上市公司的资产重整提供法律服务;

• 上市公司治理。

3、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及上市业务

• 为发行单纯的公司债券出具法律意见书;

• 提供城市建设投资企业资产重组方案、为债券发行出具法律意见书;

• 为中小企业集合债的发行提供整合方案,并为债券发行出具法律意见书;

• 为上市公司债券发行出具法律意见书;

• 为发债企业再融资提供法律意见书;

4、公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发行业务

• 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

• 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票据发行业务;

5、公司并购业务

• 上市公司的并购,资产重组业务;房地产企业的股权转让和并购业务;

• 跨国公司的并购业务;

• 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和并购业务;

• 上市公司收购、股权转让;

• 产业准入政策咨询;

• 交易结构设计;

• 税务策划;

• 尽职调查;

• 合同文件起草谈判;

• 就交易需履行的授权、审批程序提供意见;

• 根据客户或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 协助申请政府部门的批准或者办理登记;

• 跟踪交易合同的履行;

 交易后整合相关法律服务。

6、公司企业破产、清算法律事务

 国有企业破产律师作为破产管理人法律事务;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企业破产法律业务;

 对破产企业资产清理、清算;

 追讨破产企业的债权;

 对拟破产企业拟定和审核重整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兼并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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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与诚律师始终坚持“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的工作理念,以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己任,并深信客户的利益是否得到最大的维护是检验我们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

精与诚律师始终秉承“大义精诚,厚德载物”的核心价值观,致力于在最擅长的领域做到最好,努力为客户及时提供专业的、全面的、务实的法律及商务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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